通常所说的申请文件,狭义上特指说明书摘要、摘要附图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这五个部分,简称“五书”。
1.说明书摘要:一般包括发明名称、技术领域、核心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,摘要不具有法律效力,仅为了便于公众检索,不得超过300个字符数。
2.摘要附图:是说明书附图中的一幅最能表现本申请核心发明点的图,不能是表达现有技术的附图;随着电子申请制度的变化,摘要附图不再作为单独的一个申请文件存在,而是采用在请求书中指定说明书附图中的某一幅附图的方式确定。如果没有说明书附图,则无需指定摘要附图。
3.权利要求书:是记载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,界定该专利申请主张的保护范围。
4.说明书:说明书由发明名称、技术领域、背景技术、发明内容、附图说明(如有附图)和具体实施方式这6个部分组成。
5.说明书附图:为了便于理解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而存在,实际上是说明书的一部分。审查指南修改后,允许申请人递交彩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