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撤三的流程,如何防止商标被撤三,你清楚吗?你以为商标注册成功就完事儿了?其实不然,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,如果注册的商标在三年内没有连续使用的话,那么我们的商标就会被撤销,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不能再继续使用。
一般商标撤销的流程是先写申请书,然后交由商标局再根据有关部门的指示向下继续进行,具体时间在一个月会内都会全部完成,但是其中我们必须有自己的依据,比如说当我们想用的商标被他人注册以后,唯一可以获得这个图案的话,就是申请商标撤销,我们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验证,一个我们到底能否使用该商标,一个去看商标是否在被使用,还有他们是否规范化业,及商标是否使用在核准注册的商品以及服务项目上,还有就是看注册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,如果是自然人的话,那么它受主观影响比较多,商标可能会出现闲置,如果看注册地址,是否一致,如果地址有不同的话,我们也可能向商标局进行下发的通知,从而被撤销,还有就是看他们是否核心商标还是保护性商标。
使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申请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,企业在使用过程中,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,不可以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。比如把原本的商标繁体字改成简体字,是不被允许的。
当企业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,且根据商标法的规定,要将申请人所有商标一并变更,否则视为放弃变更。
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申请,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。
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: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